关于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15-07-08 17:01 |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晋教传【2015】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暑期假期时间长、夏季雨水多、师生外出活动多、各类安全事故多等特点,本着切实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暑期安全。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要求,在学校放假前,各学院及各部门再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拉网式隐患大排查,要全面排查各学院各部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对学生食堂、图书馆、学生公寓、化学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排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狠抓落实、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对于暑假期间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库房、资料室等场所要加贴封条、专人管理。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要在学校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和预防两季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在离校前要集中反复告诫学生,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溪、池、水库等危险水域游玩,不得轻信和参与传销、诈骗等非法组织,正确对待宗教信仰,不得组织和参加大型集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四、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切实做好对由于各种原因,假期不能返家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工作的严密监管,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确保学校校舍设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学校的值班制度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出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带班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暑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
晋中学院保卫部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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