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下户工作的通知 |
2015-06-12 10:51 |
各教学学院: 2015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保证毕业生按时、顺利拿到户口迁移证,现对毕业生户口做如下安排: 一、由于户口迁移证必须依据《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地址进行迁移,我们将在收到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毕业生派遣花名册后统一办理下户工作,并将迁移证统一发放到各教学学院;由各教学学院自行组织学生户口迁移证的领取工作。 二、考取研究生的迁户毕业生,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入学须知中的户口迁移地址交回户籍科;否则由此带来的不便由本人负责。研究生的户口迁移证须本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 三、四年期间有学籍异动(留级、转专业等)的迁户毕业生,请认真填写《2015届_________学院毕业生学籍异动摸底调查表》(见附表一),否则由此带来的不便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马老师:0351---3985656 18335443300 户籍科地址:行政办公楼A106
户籍科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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