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
2015-11-28 09:38 |
安全警示 各教学学院: 近期,我处治安科多次接到学生物品失窃的报案,进而引起了保卫处的高度重视。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失窃案件多在以下情况发生: 1、上课或外出不锁宿舍门,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随处乱放; 2、有些同学为了自我方便,将个人物品放在公共自习室内,给行窃人员可乘之机,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3、个别学院管理存在漏洞,多次出现物品丢失情况,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综合以上情况,应该引起各教学学院的高度重视,希望通过班会、安全主题会议、板报等形式警示学生,使学生们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不给行窃人员留下可乘之机,从而确保学生们的财产安全。
保卫部 201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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